2025年6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泽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25〕15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泽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新泽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山西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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